首先多謝各位看此Blog,萬分感激!
你們歡點眾多,未能逐一回覆,寫這網誌送給你們.
很欣賞你們這份堅持!
人在成長中,總尋找偶像.有人會選擇父母,有人會選擇朋輩.有人會選擇球星,有人會選擇藝人.無論如何,生活有熱愛,可算是種福氣.
藝人,賣藝者也.之所以成為藝人,可能是因為外貌,氣質,運氣,才華等種種因素,但個人認為最需要的,是能夠在超過一個人的地方,把自己內在的情感發放出來,具有這種個性,才能應付這份工作.
一個人能在眾目睽睽的片場中跟陌生人說'我愛你',轉個頭拍廣告又能做出'呢度好好玩呀!'的表情,踏上台版又熱情奔放地勁歌熱舞..........,試問喜歡隱藏感受的人,如豈能勝任呢?如果有藝人說"我是沒有愛意的,但我很出色!",那這種下價貨,好極有限.
不喜歡隱藏感受的人,當然易受傷害,易出意外.
形象反逆,你說他教壞人,形象可愛,你說是偽人.
我個人認為某程度上的虛偽,是一種禮貌.
舉個例,我放屁!
難道在公眾場合放屁前,都跟大家說,
'我食滯左,想放個屁!係人都要放屁,好奇咩?'
如果所有人都相信我是一個從不放屁的人,你問我有否放,我說有,可能會傷害很多人,我說沒有,你說我是偽人.
問題在於我也有努力過去把異味蓋着,今天你發現了,也不是我自己[揚]出來的呢!
說到底,係人都要放屁,好奇咩?
傳媒推波助瀾,不遺餘力描寫屁味.
說阿嬌敗壞道德,那你們的企業道德,也不需我評論吧?
喜歡評擊別人私生活有三種人:
一,自己的私生活更爛.
二,自己沒有私生活.
三,自己靠此糊口.
我不跪下來,如何顯得你高?我明白.但是我認為,你本身只有一米高,我就算給你打倒,你還是只有一米高.
從來不盲目幫朋友,不要說我夠義氣,只是人在做,天在看,威武不能屈!
不是你人多,我便怕.
既然我也是TF,就算是給我的吧。轉貼過來,多謝杜先生。